我们为什么会对摔狗者愤怒?

何兴丽哭着道歉了,镜头里她面目不清、语焉不详,没有了之前的乖张、笃定与跋扈,但网友们早把她的相片、QQ空间日志、身份证信息挖了个底朝天。她这眼泪里,是悔恨还是恐惧?是内疚还是委屈?是道歉还是求饶?答案应该以 “如果这次没有轩然大波,她还会道歉吗” 来解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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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来再次沸腾社交媒体的,是一只名叫Lion(莱恩)的柯基,而它停留在世界上的最后几张相片,是心碎欲绝和不明就里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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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吴姑娘(微博ID @zero旦旦)抱着Lion大哭的镜头和声音,在关掉那些新闻的窗口后,伴随感同身受的疼痛和愤怒,却还一直挥散不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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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不管是吴小姐,还是何兴丽的女儿,Lion都曾给予了她们欢乐而亲密的陪伴,可它却作为恐吓用的 “砝码” 被抛下楼



被撞击的世界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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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的复盘经过是这样的:一只一岁多的柯基,在主人打扫屋子时自己跑了出去,辗转到了韩江教育的法人何兴丽(完全不想隐去这个 “人” 的姓名和其他信息)手里。于是,吴姑娘加了何兴丽的微信,就此开始了 “讨狗” 之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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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 

刚开时,何兴丽说女儿喜欢Lion,离不开

养几天就还给吴小姐

吴对此事的默许,也让事情开始慢慢变质

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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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 

左等右等,等不到还狗

吴小姐去问何兴丽:怎么才肯还狗?

对方要求 “再买一条”,但不要便宜的

奇怪的是,她居然也答应了,

并且报了1万块钱以内都能接受的尺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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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完价格后,何兴丽又变卦了

说自己女儿只喜欢这只,其他的不要

并说出如果有天女儿不喜欢Lion,就杀了吃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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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话中,何兴丽开始得寸进尺,变本加厉

威胁姑娘给她打钱,索要Lion的生活费

闲来无事,还要问问姑娘谈恋爱没

想把自己85年的弟弟介绍给她……

这是什么脑洞开的逻辑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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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在吴小姐求助于朋友打去电话

认为自己受到挑衅

而威胁说找了人要去睡吴姑娘

……


看完所有的对话,

我只能说,人性限制了我的想象力


可奇怪的是,从微信对话的截图中,完全看不出是一个狗主人与寄宿主之间的对话。反而是吴姑娘在处处小心翼翼,何兴丽则不停挑衅与语言威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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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着要狗无望,吴小姐开始发微博求助

(还是没想起来报警)

几位成都的博主都帮忙转发了

很快在热心网友的帮助下

她找到了何兴丽所住小区和门牌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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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着得到的信息,吴姑娘找上了门

听见Lion在门内回应自己,但物业也都进不去

这回,她终于想起来报警,警察来了

打开屋门后,Lion却不见踪影

何兴丽反常地飞快带着她女儿跑走,连家都不要了

窗外正下方,躺着朝思暮想的Lion

它被何兴丽从6楼吊着抛了下去,绳子断裂

Lion全身是血,抽搐,身体被绳子箍住,眼神呆滞

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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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最后那一刻,Lion在想什么?它应该还是认得出吴小姐,只是没有力气了,它翻腾不起来,不能和往常一样冲向怀抱,只能呆呆地看着,听到哭声越来越近……


送往医院后,Lion抢救无效死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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匪夷所思的『三个怪象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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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情就这么结束了?远不是。从Lion殒命那刻起,这次的 “丢狗、讨狗、被摔狗” 事件已经从一个地方性事件通过社交媒体的发酵功能,成为了大热话题。吴小姐所po出的对话截屏也一次次地刷新了很多人的世界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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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开始人肉何兴丽,发现她居然是80后,还注册了一个教育机构公司(可怕)!于是电话她、咒骂,甚至送花圈、还挖掘了何的女儿的幼儿园(这点很不好)……只是这一次,绝大多数人站在了违反常理的不冷静者的一边。


何兴丽本人也从一开始的拒不认错,到昨天的痛哭流涕,承认自己真的错了,后悔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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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 你原谅吗?反正我不


可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条文中,是很难找到一条相对应的罪名,来判定、惩治这次的恶人与恶行。


除非大家都认可何兴丽犯的不过是民事范畴内的侵占他人财物。可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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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狗肉,并当街屠宰

吆喝吃狗肉,以及各种狗肉火锅

这样的事通过民法可以终止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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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心情不好踹两脚” 和 “养着养着就杀了吃了” 

这种对动物的可怕行径与凌高姿态

通过民法就可以杜绝了吗

……


显然不会

可无法可依,又何谈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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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早在2009年,就已有《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〉的专家建议》明确界定了 “虐待动物罪”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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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虐待动物,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,可以并处罚金;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,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第一百八十一条刑事责任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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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9年过去了,这则专家建议的动物保护法,仍停留在 “很容易在网上找到全文,却不见被讨论、修改和采纳” 的阶段……不明原因。


你觉得是什么使得中国在推进《动物保护法》上困难重重? 欢迎留言讨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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